1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向敏毅主持召开旬阳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讨论《旬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稿)》和《旬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刑事审判提请许可办法(草案)》。县政府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财经工委关于《旬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稿)》总体修改情况和法制工委关于《旬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刑事审判提请许可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与会人员就《规定(修订稿)》和《办法(草案)》有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向敏毅要求相关工委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意见,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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